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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终身负责制”,会不会只是看起来很美?
摘    要:日前,深圳市发布《关于廉洁城市创建中诚信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公务行为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责任的追究不因行为主体的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而分离。

关 键 词:终身负责制  公务行为  公务员  征求意见稿  诚信建设  行为主体  深圳市  位调整  责任心  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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