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从最高人民法院一则指导性案例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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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海广.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从最高人民法院一则指导性案例说起[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7):8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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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海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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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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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未区分二审期间,上诉人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撤诉,义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与不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的情况,存在一定的缺陷。立法应明确民事执行中和解协议的效力,并详细规定当事人对和解协议反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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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执行 和解协议 调解书 指导性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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