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建议为社区矫正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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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丹.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建议为社区矫正立法[J].人民调解,2006(5):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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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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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人民调解》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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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自2003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仍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和瓶颈制约,需要尽快立法并完善其相关法律制度。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四位代表牵头组织,几十名代表联合签署,积极建议为社区矫正立法。罗益峰代表:社区矫正应由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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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全国人大代表 社区矫正 立法 社会效果 法律效果 法律障碍 法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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