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管理体制的一大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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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了新的全国律协领导,150多名理事以及会长、副会长全部由专职执业律师产生.这标志着全国律协真正成为内行管内行的自律性组织,也标志着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我国律师业的改革始于80年代初,改革的重点是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由此在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一大批不占国家编制和经费、实行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占编所、合作所、合伙所、个人所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格局.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各种组织形式的律师事务所6600个,从业人数达8.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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