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社会法庭”说点好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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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盛芳.给“社会法庭”说点好话[J].中国人大,2010(7):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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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盛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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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法庭”是河南省推出的一种调解模式,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针对婚姻纠纷、家庭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以最快捷、不收费的独特方式调处矛盾纠纷。从2009年4月开始,河南法院按照分批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新乡、郑州、许昌等地开展了“社会法庭”试点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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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 法庭 民事纠纷案件 2009年 婚姻纠纷 赡养纠纷 邻里纠纷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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