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福利方面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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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葆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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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本刊记者就读者来信反映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福利的几个问题,采访了省人事厅保险福利处的同志,这里以问答的形式予以刊载问:听说事业单位伤残人员保健金标准有所提高,请问新标准是多少?答:根据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湘民优发[1999]第4号)精神,湖南省人事厅下发了《关于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公)伤和职业病、血吸虫病评定特等。一等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湘人发[1999]51号)规定:我省事业单位特等。一等伤残人员的保健全从1999年1月1日起按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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