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6年,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紧扣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吉林这一大主题,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年共创造城镇就业岗位57.56万个,完成年计划的115.12%;全省“零就业家庭”中35665户实现了每户至少1人就业;符合条件的3.3万人及时享受到小额担保贷款资助,带动10.8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国务院在吉林开展的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如期完成,百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新的养老保险办法覆盖面超过70%以上。国务院对吉林省劳动保障工作的评价是“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广泛参与,创业项目依托,政策资金扶持,典型引导带动”。并将其作为全民创业促就业“吉林模式”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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