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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商品的商标权保护——以避暑山庄为例
引用本文:刘佩.论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商品的商标权保护——以避暑山庄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5(7):99-100.
作者姓名:刘佩
作者单位: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法政系
基金项目:2013年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保护与开发并重模式下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权保护研究》,项目编号SQ137007
摘    要:避暑山庄以及周围寺庙既是世界文化遗产,又是国家5A级风景区.商标权保护模式开发与保护并重,能够有效解决世界文化遗产面临的现实问题,是一条值得推广的保护模式.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旅游商品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商标权的保护和品牌战略.本文以避暑山庄为例,其在旅游商品开发和品牌塑造上存在着保护意识不足、品牌价值扩展不够等问题,须从商标注册以及制度土解决问题.

关 键 词:世界文化遗产  商标权  避暑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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