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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上海市重点项目设备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15件规章宣布自然失效的决定
摘    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上海市重点项目设备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15件规章宣布自然失效: 1、上海市重点项目设备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991年5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 2、上海市促进机电产品更新发展管理的试行办法(1980年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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