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初论──兼评新《合同法》的债权让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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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靳晨阳.国际保理初论──兼评新《合同法》的债权让与制度[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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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靳晨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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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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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80年代末以来,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国际范围内买方市场的全面形成,国际贸易中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传统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使用比率急剧下降,而各种非信用证结算方式迅速发展①。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大批外贸企业也必须在结算方式上采取灵活的态度来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巩固自己已有的市场份额并开拓新的市场。在现有的结算方式中,赊销方式是对买方最为有利、最具有吸引力的贸易结算方式,但同时也会使卖方产生大量的应收帐款以及伴随而来的坏帐风险。而且由于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卖方要想调查了解买方的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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