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1次宪法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1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地方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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