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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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2017年6月27日(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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