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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八号
摘    要:正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孙政才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朝兴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郑亨日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莫建成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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