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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行为出罪的法理依据及判断标准
作者姓名:孙本雄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轻微犯罪出罪机制研究”(21CFX069);
摘    要:事后行为出罪的实质是将符合犯罪成立条件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论证其法理依据的现有理论学说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将刑事责任实现理论作为事后行为出罪的法理依据,能保证刑法理论间的自洽性和应用上的普适性,符合刑事司法的一般规律且不会强人所难,具有合理性。刑事责任实现即特定行为所产生的刑事不利影响在法律意义上得到化解,以社会秩序修复和刑法规范确证为基本标准。具体而言,在有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中,刑事责任实现以被害人利益弥补和法益损害预防为具体标准;在无被害人的犯罪案件中,刑事责任实现的判断标准是法益损害的谴责。当前,限制刑事责任实现理论的出罪范围,具有必要性。

关 键 词:出罪  刑事责任实现  修复性司法  罪责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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