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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逻辑起点的法学研究及其知识目标
作者姓名:胡玉鸿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民生保障理论研究”(21&ZD190);;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研究”(20AZD028)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研究是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系统方法,这意味着研究必须采用学界公认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来进行。法学研究也不例外,它是为获取有关法律的新颖性、可靠性知识,采取系统的、有规则的方法进行的一种智力创造活动。法学是人学,法学必须以人为逻辑起点,通过对“人的模式”的建构,提炼出“法律人”这一核心假定,从而就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予以研究。在研究目标上,一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新颖性,即通过法学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能够占领制高点、填补空白点、深化聚焦点;二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可靠性,即相关的新知识能够言之成理、言之有据。对于法学研究结论的检验,可采取以理论检验理论、以事实检验理论、以规范检验理论、以逻辑检验理论等检验手段来予以完成。

关 键 词:法学研究方法  法学研究对象  法律知识新颖性  法律知识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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