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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留置为主线的职务犯罪监察调查机制审思
引用本文:王小光.以留置为主线的职务犯罪监察调查机制审思[J].犯罪研究,2023(1):23-31.
作者姓名:王小光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数字化改革背景下运用科技设备辅助非羁押措施执行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监察改革后的职务犯罪调查机制以留置为主线,主要表现为留置成为核心调查手段,其他调查措施依附和围绕留置开展,留置措施和监察调查在程序上精准同步,留置承载了超出其制度设计初衷的功能。留置取代“两规”是监察改革对反腐手段的一次制度调适,适应职务犯罪调查对口供高度需求的现状,但适用过程中存在成本高、周期长等局限,甚至抑制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增长。严格留置适用条件,统一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标准,改变大要案导向的政绩观,平衡监察监督和监察调查的资源投入,或可逐步消解职务犯罪调查对长时间羁押措施的过度依赖。

关 键 词:职务犯罪监察调查  留置  路径依赖  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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