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分红到负所得税——兼论改革中利益受损者补偿方式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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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庆梅,聂佃忠.从社会分红到负所得税——兼论改革中利益受损者补偿方式的选择[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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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庆梅 聂佃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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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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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危机视阈中的负所得税中国化研究》(项目编号:09XJL012); 2010年度全国党校系统调研课题《用负所得税调节我国收入分配差距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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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负所得税与社会分红在概念的外延、构成要素,特别是对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和其他四大功能(即: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或福利水平,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内需,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多角度的比较,认为负所得税显然优于社会分红。其政策含义是:与其实行全面社会分红,不如实行部分社会分红;与其实行部分社会分红,不如实行负所得税。目前乃至后金融危机时代是实施负所得税试点难得的良机,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负所得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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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分红 负所得税 利益受损 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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