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立案阶段证据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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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六文 黄旭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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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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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为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切实贯彻立审分开的原则提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在审查各类告诉案件中①,一个重要内容是对起诉证据的审查。根据我国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个完整的诉讼的事实和理由,是具体诉讼请求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按照举证责任分担一般原则,在立案阶段应由起诉人承担举证责任,如何正确把握立案阶段证据审查度,既保证案件的受理质量,又保护当事人的起诉权,笔者以为应注意这样几个方面:一、要正确把握告诉人举证的量度告诉人举证量度指告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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