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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图像处理方法探讨
作者姓名:杨洪臣  王志群  钱钧  董治虎  刘铁康
作者单位:1. 中国刑警学院,沈阳,110035
2.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150010
摘    要:新的刑诉法将视听资料列为七大类证据之一,同时规定只有原始的真实视听资料才能作为视听资料证据,视听资料只有经过检验、鉴定机关鉴定后,才能具有证据效力。但由于受技术条件和制作手段等限制,当事人提供的视听资料质量低劣的情况时常存在,表现在:(1)摄像主体错误。要求检验的对象处于画面边缘区域,在画面上所占的比例极小。(2)照明条件差。拍摄环境过暗,摄录的影像主体反差过小;逆光摄像主体的反差过大,影像出现局部反转;摄像的噪声大,细节被噪声所掩盖。(3)录像记录介质重复使用,噪声大,影像的可辨认程度低。这些都会使视听资料的证据作…

关 键 词:视频图像  模数转换  模糊图像  监控摄像
文章编号:1008-3650(2003)03-0046-03
修稿时间:2001-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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