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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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永青.集资类案件中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J].法制与社会,2013(5):117-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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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永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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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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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系列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涉嫌集资类刑事犯罪而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应当正确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集资刑事犯罪行为的界限,构成犯罪的,准确定罪量刑。但在当前相关法律尚不健全,不能有效解决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适用问题,审理刑民交叉案件实践中,根据案件实际,准确适用刑、民诉讼程序,协调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先后适用可能带来的管辖、裁判、执行冲突问题,妥善处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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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集资 集资犯罪 刑民交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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