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惩罚性违约金之合理性——兼析对《合同法》第114条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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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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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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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惩罚性违约金具备适用的合理性,主要体现在约定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与实际履行、损害赔偿等违约救济方式并存等情形。《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第3款规定致使违约金兼具赔偿性与补偿性的双重特征,但第2款实际上阻断了惩罚性的实现,因而惩罚性违约金的地位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违约金应当以赔偿性为原则,同时兼顾"惩罚性"在特定情形下的应用,并有必要完善第114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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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违约金 惩罚性 意思自治 《合同法》第11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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