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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中发现遗漏当事人法院应该怎么办
摘    要:甲设备生产公司与乙公司在丙地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在其设在丁地的分公司为乙加工三台设备,合同还约定.如果将来发生争议,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后,甲在其设在丁地的分公司完成了加工任务.乙公司将设备投入使用后.因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加工出来的产品大部分为次品。为解决设备质量问题以及由此而给乙公司造成的原材料损失问题,乙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乙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

关 键 词:生产公司  人民法院  起诉  设备投入  加工承揽  合同约定  质量问题  被告住所地  原告住所地  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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