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业犯罪作为我国刑法类罪的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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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大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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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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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建新同志在去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讲,“要加强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商业罪案的侦查和审理”,首次提出了商业犯罪的概念。本文试就商业犯罪作为我国刑法类罪的有关问题,作一些初步探索。一、商业犯罪概念提出的必要性我国关于犯罪的分类,除了刑法按照犯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分为反革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八类以外,在法律界还提出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职务经济犯罪、性犯罪等类罪概念。这些类罪概念的提出,就其归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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