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程序比较研究——兼论我国刑事庭前程序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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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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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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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改革过程中,刑事庭前程序改革存在五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单纯的程序性审查,不利于案件的集中审理和诉讼效率的提高;庭审准备不足,致使庭审法官无法集中精力进行庭审;庭前审查程序无法从根本上排除预断;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使得辩护方的先悉权得不到保障;缺乏对公诉权的制约,审判权与公诉权未能合理配置。可借鉴德国现行的庭前实质审查模式重构我国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将立案庭职能扩大,改设为形式审查庭,使我国的庭前程序具备司法审查、过滤、分流和庭前准备四大功能,体现公正与效率两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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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审判制度 庭前程序 实质审查 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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