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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法院在预防犯罪中的作用
作者姓名:
弗拉基米尔·I·捷列别洛夫
张云宜
摘 要:
对包括刑事犯罪在内的违法行为,苏联坚持罪责自负原则。任何人做了危害社会的事情,都不能逃脱责任。同时,对预防犯罪也给予极大重视,在这项工作中,法院发挥着重要作用。 古罗马哲学家和政治家卢修斯·塞尼卡说过:“能够阻止犯罪而没有阻止,就是更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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