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报刊编辑的修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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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育文!河南郑州,.浅谈报刊编辑的修改权[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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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育文!河南郑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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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报刊编辑职业的特殊性,修改他人作品便成为其主要工作内容,因此对报刊编辑修改权的取得、修改权的内客及行使原则有必要进行探讨。报刊编辑取得修改权是履行编辑职责的前提,其取得修改权的方式有三种,即法定修改权、经许可的修改权和困职务关系取得的修改权。报刊编辑享有修改权的内容因取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报刊编辑修改权是广泛的,除非有明确的授权限制。报刊编辑在行使修改权时,要符合法律规定,尊重事实和作者行文风格,力求保持作品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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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编辑 修改权 取得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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