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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紧急命令
引用本文:康文学.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紧急命令[J]. 法学论坛, 2000, 15(6): 106-110
作者姓名:康文学
作者单位:山东省法律学校,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民事诉讼法>是保障民事实体法实施的重要法律,其体系的完备程度直接关系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紧急命令,致使当事人的部分民事权利不能实现.本文从紧急命令与先予执行、财产保全的区别入手,阐述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紧急命令的意义和紧急命令的主要内容.

关 键 词:诉讼  先予执行  紧急命令
文章编号:1009-8003(2000)06-0106-05
修稿时间:2000-10-20

On the urgent order in the civil ac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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