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出售开采的矿石该定何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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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洁 曾志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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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36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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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03年至2004年1月,甲作为露天开采组的负责人,在某矿产公司的矿山露天开采重晶石矿。按照口头约定,甲将开采的矿石,运至公司过磅,赚取开采劳务费。公司与甲未签订正式的开采合同,仅在年初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效期限为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但经查证甲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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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露天开采 公司出售 口头约定 安全生产 有效期限 盗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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