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保障改革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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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旭原
,海波.以宪法保障改革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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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旭原 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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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制定于1982年,当时我国正拨乱反正,改革开放,在经济体制改革上作了一些积极、成功的探索,《宪法》把这些已经取得成功经验以根本法的形式巩固下来,包括确立了“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的国民经济运行、管理体制。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宪法》对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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