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比较广告,请走法制之道 |
| |
引用本文: | 洪艳蓉.企业比较广告,请走法制之道[J].经济与法,2001(5):24-25. |
| |
作者姓名: | 洪艳蓉 |
| |
摘 要: | 当今,广告已成为企业推销产品或服务,获取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不少企业为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和品牌而投人巨额广告费。在企业的广告战略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比较广告。因为比较广告通过对不同竞争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比较,醒目地突出比较对象的差异和优劣,对消费有着强烈的劝服作用。一则好的比较广告所能取得的轰动效应,是其他广告所不能比拟的。但企业并不能滥用比较广告,
|
关 键 词: | 企业并 比较广告 服务 广告战略 竞争者 广告费 竞争优势 法制 滥用 目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