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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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朝霞 白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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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师范大学,山西,临汾,04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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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山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基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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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共同属人法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为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民法草案第九编在坚持侵权行为地法原则的前提下,有限引入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与国际侵权冲突法软化处理的发展趋势相比,民法通则和民法草案的规定过于僵硬机械、简单粗略,不能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侵权状况。适应国际侵权冲突法灵活化的发展趋势,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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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涉外侵权行为 法律适用 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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