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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初探
作者姓名:姜爱林  曲怀远
作者单位:湖北省土地局《土地月刊》编辑部(姜爱林),广州市司法学校经济法教研室(曲怀远)
摘    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针对多数人区分一栋建筑物而各有其一部分的情形设定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它包括对建筑物内一个四周封闭的空间(如一个楼层或一个单元)的专有权和对楼顶、楼梯等公用设施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美国、日本、瑞士、意大利等西方国家已发展得十分完备,但在我国的立法上还是一项空白。本文拟参照国外相关规定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以及被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的管理等略加论述。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就是多个所有人区分一栋建筑物时,每个所有人对建筑物内一个封闭空间(楼层或单元)的专有权和建筑物公用设施的共有权的结合。它是随着城市人口的膨胀、高层住宅的出现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的所有权形式。它的特殊就在于它不是一种单一的所有权,而是由专有权和共有权这两种权利形式复合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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