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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最初级形式”“初级形式”等提法
作者姓名:高放
摘    要:《理论信息报》6月1日发表田永祥同志写的《列宁是否提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概念?》,文中有几处值得进一步探讨。他根据《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改正了的译文,指出原译文“建设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见《列宁选集》第4卷第142页),已订正改译为“建立社会主义那些最初级形式”(见《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8卷第37页)。他认为:这两个概念显然不同,所以列宁实际上并未提出过“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事实上列宁1919年12月20日在俄共(布)莫斯科市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是这样说的:“我们在剥夺了地主和资本家以后,只获得了建立社会主义那些最初级形式的可能。”原译文不准确关键在于把“最初级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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