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用尽视角下专利产品修理与再造的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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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必胜.专利权用尽视角下专利产品修理与再造的区分[J].知识产权,20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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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必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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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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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权用尽原则允许对专利产品进行修理,但如果修理超过一定限度,就会构成对专利产品的再造,损害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修理与再造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专利法的分析表明,目前尚无区分专利产品修理与再造的稳定和可操作的标准,因此不易规定区分二者的具体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在政策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具体案件中的各种因素,判断涉案行为是属于修理还是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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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专利 专利权用尽 修理 再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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