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的着力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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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赫荣平,李阎岩.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的着力点[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5,7(6):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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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赫荣平 李阎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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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沈阳,110161 2. 沈阳建筑大学,辽宁,沈阳,110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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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党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本文从和谐社会与法的关系入手,具体阐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法的四个着力点:完善法律体系、力行依法行政、实行司法改革、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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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法 科学内涵 关系 着力点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5)06-0086-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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