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界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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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克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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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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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包含两层含义:(一)区分罪与非罪首先是有无社会危害性。(二)区分罪与非罪还要看行为危害社会的程度。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在区分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时,应当进一步具体化。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时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具有指导意义。据此,我们认为,行为是否危害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其程度,应是区分经济犯罪的罪与非罪的标准。因为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归根结底,都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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