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寻找选民与代表的利益平衡
作者姓名:田必耀
作者单位: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代表工作处
摘    要: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质上表现为现实的利益关系 ,从法理上讲 ,二者的关系是相互给予利益 ,并逐步达到一种平衡状态。选民给予代表的利益是赋予人大代表以权力。“权力”实际上也是一种利益 ,它给人带来尊严、成就感、社会尊重 ,还有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资格。代表一旦依法当选 ,就获得了基本的利益。代表给予选民的利益表现为实现选民的权利 ,让“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到正常的实现和维持。需要指出的是 ,不少人把代表应“反哺”选民的利益 (即代表职责、义务 )以思维定势界定为“为民代言”。其实 ,这只是代表职责的一部分…

关 键 词:人大代表  选民  利益平衡  行使  法理  国家权力  依法  现实  实质  尊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