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71年11月,东南亚国家联盟通过了《东南亚中立化宣言》,并就在经济领域对外采取共同行动和在与西欧共同市场、澳大利亚、新西兰、荷兰、加拿大等进行经济协作关系方面采取共同行动问题进行了协商,取得了一致的意见。东南亚国家联盟曾就合成橡胶问题和日本进行了谈判,便是这种共同行动之一。在这种经济合作的思潮中,东南亚国家联盟各国也提出了在区域内进行经济协作的设想。1976年2月,东南亚国家联盟在巴厘岛召开了首脑会议,会议除通过《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之外,还发表了联合公报,为区域经济合作指出了方向,其主要内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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