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际警务合作的概念,是指“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之间,根据本国法律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在惩治国际性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秩序领域相互提供援助、协调配合的一种执法行为”。其基本特征:一是国际司法合作的主要组成部分;二是各国警察机构在执法领域的一种合作;三是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主渠道,协调不同国家之间打击刑事犯罪;四是灵活性与效益性;五是具有国内与国际双重法律性质的执法活动;六是建立在对等互惠基础上的一种协作关系。国际警务合作的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警务合作范围是指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主要围绕案件侦查进行的合作;广义的警务合作范围是指包括各国间开展的刑事司法协助的有关内容。文章还对国际警务合作的意义和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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