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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际治理的新理路——行政主体与主体间性的契合
作者姓名:蔡英辉  刘晶
作者单位:1. 中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 
摘    要:我国各级政府间关系难以厘清,缘于法治体系并未对府际关系做出明确界定,当代表不同公意的多元行政主体利益相左时,府际争议不可避免地发生;府际治理倡导的多元政府参与、协商、审议的交流平台遥遥无期.我国行政主体的独立性尚不够明确,权责划分并不明晰;而政府间权益不清,也就难以分清彼此,导致府际关系纠缠不清.府际治理的新路径是:行政主体独立性基础上的权益分清,行政主体间的角色互换;打破行政层级局限,破除依赖中央解决争议的弊端;营造行政主体间性的自生自发秩序,实现联动发展、有序竞争、平等对话的多方治理语境.

关 键 词:行政主体  主体间性  斜向府际关系  自生自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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