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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探伤及完善
引用本文:古峰,张友来.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探伤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3(10):211-212.
作者姓名:古峰  张友来
作者单位: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现行刑诉法将监视居住主要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性措施,确认了监视居住的原则、适用条件、批准程序、执行地点等规定,但该制度仍存在功能定位模糊、立法任意性过大、制度设计缺乏致密性及合理救济等不足。从立法的层面上讲,法律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再次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审查和决定制度、监视居住侵权救济制度等制度。

关 键 词:监视居住  立法探伤  实体性制裁  程序性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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