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探伤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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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古峰,张友来.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立法探伤及完善[J].法制博览,2013(10):21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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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古峰 张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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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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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刑诉法将监视居住主要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性措施,确认了监视居住的原则、适用条件、批准程序、执行地点等规定,但该制度仍存在功能定位模糊、立法任意性过大、制度设计缺乏致密性及合理救济等不足。从立法的层面上讲,法律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再次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审查和决定制度、监视居住侵权救济制度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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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视居住 立法探伤 实体性制裁 程序性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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