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不成文宪法本是个宪法文化类型的概念,不是宪法渊源的概念。只有规范与牵制权力运行的规范才可能是不成文宪法。任何宪法的精神都当是人的自由与解放,侵犯人的尊严的规范不可能是不成文宪法。判断不成文宪法当遵守三大标准:符合宪法精神、不违反宪法典、具有宪法位阶。不成文宪法的存在依赖不成文宪政,而世界上不存在任何违反宪法文本的宪政。不成文宪法的学理基础不能仅仅来源于经验性事实,它必须同时源于价值预设。中国是否存在不成文宪法是个可以讨论的问题,但是任何权力扩张行为及其规范都当排除在外,强权≠宪法当是宪法学的金科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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