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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人分类制度的研究
作者单位:;1.沈阳师范大学
摘    要:2017年颁布的《民法总则》将法人的分类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分类模式改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分类模式。《民法总则》修改法人分类后,使得一些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在新的法人分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不是完美的,都存在一定的缺陷。究竟何种分类方式更适合我国,在学术界也是一直备受争议。

关 键 词:法人分类  民法总则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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