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援助的“三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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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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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泉州,3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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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援助条例》确立了法律援助的政府性、无偿性、公益性,正确理解和切实贯彻上述“三性”是切实贯彻《条例》,推动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关键,在实际执行中坚持和贯彻上述“三性”将极大地推动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最大程度实现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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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援助 政府性 无偿性 公益性 贯彻 |
文章编号: | 1009-4997(2005)02-0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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