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系统治理。系统理论视域中的现代社会遵循功能分化的运行逻辑,就职宣誓本质是相对封闭的仪式系统。在法理上,仪式系统信息识别要素包含时空、言行、器物和程序,其仪式功能具体表现为象征标示、整合吸纳、表达沟通和建制规训。2 018年宪法修正案载入就职宣誓,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可视为就职宣誓制度的区域先行先试。仪式展示出与普通法"遵循先例"共通的系统沟通逻辑与自我指涉,使得在区域既有经验基础上推进国家仪式建制的深化成为可能。就职宣誓充当宪制结构耦合的法治组件,是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仪式法理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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