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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规
作者姓名:阿沛·阿旺晋美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副委员长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从1984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过了三年。它在正确处理国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外,有55个少数民族。解决好民族问题,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中国共产党一贯主张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法把它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两位日本民族学专家在考察了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情况后撰文说,中国的民族政策是世界各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典范。 在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三周年之际,阿沛·阿旺晋美、赵延年、江平同志特为本刊撰文,从自治法的法规配套工作、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三个方面,介绍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本期予以发表,以期对进一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起到有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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