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远城与厦门王将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远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产权属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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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其债权、债务由清算组负责清理。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依法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依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也没有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是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人自认或者法人与债权人达成调解协议,在清算之前对其债权债务关系做出处理、对法人资产进行处分,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不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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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发展 公司财产 纠纷案 吊销营业执照 债权人利益 有限 债权债务关系 厦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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