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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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少南.重视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实证研究[J].法律适用,2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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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少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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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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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是研究工作的两个“支点”,互相依赖,缺一不可。人民法院工作实践性强,实证研究尤显重要。一方面,在人民法院长期的工作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大量的事实和经验,以及引申出的问题,都有待于通过实证研究,使之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以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思路,创新指导发展新的理论体系;另一方面,重理论研究、轻实证研究的现象在人民法院的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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