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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因何而来?如何赶走?
引用本文:刘安吉,韩作仁.不正当竞争:因何而来?如何赶走?[J].中国公证,2002(5).
作者姓名:刘安吉  韩作仁
作者单位: 
摘    要:公证业不正当竞争现象的成因 缺乏法定证源,公证职能弱化. 作为一种外来法律文化,公证制度虽然在形式上已经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并未真正与我国早已自成体系的司法制度相融合,至今仍处于一种被边缘化的地位.主要表现为我国实体法中缺乏必须公证事项的规定.这种现象与<公证暂行条例>第一条关于我国建立公证制度的宗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规定是相矛盾的.因为公证制度只有进入到民商事流转的某些必要环节和过程,使某些法律行为和事实经过公证程序的监督和规范,才能够担负起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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