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08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 |
摘 要: |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海沧区2008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请示》(厦府[2008]1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厦门市海沧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63.0954公顷(其中耕地2.494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转用 公顷 建设用地 厦门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市人民政府 城市建设 农用地 土地征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